今天,我交了一篇写得很短的数学作文:
有一天,妈妈带我去看爸爸踢足球。爸爸他们和移动球队进行比赛。我看到爸爸他穿着5号的球衣。后来,爸爸那个队踢赢了,5比2。
这篇作文虽然很短,但老师也给了我A+,还奖了两颗星星,我很高兴。
(二)
上个星期,我们上了一节数学课,可有趣了。
我们学习3的口诀。当我们学到三七二十一这个口诀时,李老师说:“我们还可以用三七二十一来骂人呢。”
于是,李老师举了个例子:“小红,不管你三七二十一作业有没有做完,都要交上来。”
我们听了哈哈大笑,想不到数学的知识还可以这样用呢。
(三)
一天,我想到了一个问题:姐姐学古筝的时候是几岁呢?我跑去问伯母。伯母说是6岁。我又问:“那时我是几岁呢?”伯母却说:“你自己算一算吧。”
我猜了几个答案,伯母都说不对。我不得不认真思考起来——
姐姐今年12周岁、我8岁。12—8=4(岁),因此姐姐大我4岁。再用6—4=2(岁),这样就能算出姐姐6岁时我两岁。
我把答案说给伯母听,伯母笑着说:“嗯,对了!思琳,你真捧!”
今天,我通过所学的数学知识又解决了一个问题。
(四)
放暑假了,我终于可以回老家玩啦!
妈妈说:“坐飞机去吧!”我一听,兴奋得差点跳到天上去了。妈妈又说:“你和爸爸的机票一共是1300元,要是坐车的话,就是350元。”我一算多了950元,哇!好贵呀!
我对妈妈说:“那回来就坐车吧。”妈妈说好。接着,妈妈问:“如果将这省下的950元给你,你会怎样利用呢?”
我思考了一会儿,答道:“我会买几本书,大约会用去40元。然后再买6支圆珠笔、3支钢笔、2盒铅笔、5袋涂改纸、3块橡皮擦、2把尺子和3本笔记本,这些大概要用70元。这样,还有840元。我还会买2张影碟,20块左右吧。最后剩余的820元作为零用钱留待日后使用,我以后还可以买很多、很多书啊!”
妈妈听了,非常开心地说我是个好孩子。